套規則。 《刑事訴訟法》CPP是管轄巴西刑事訴訟法的法律。它是根據1941 年 1 月 3 日第 3,689 號法令建立的,多年來經歷了多次變更。 CPP 制定了以下一般規則: 權限; 管轄權; 刑事訴訟; 證據; 資源; 截止日期; 無效; 預防措施。 刑事訴訟程序的其他方面。 它分為兩本書:第一冊,討論一般過程;第二冊,討論實物過程。 第一卷涵蓋第 1 條至第 46 條,第二卷涵蓋第 47 條至第 84 條。 刑事訴訟法的運作原則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遵循若干指
導其解釋和適用的原則。其中一些原則是: 合法性 巴拉圭 電話號碼 任何人不得因行為發生時現行法律不被視為犯罪的行為而被起訴或定罪。它也意味著刑事訴訟程序必須遵循既定的法律標準。 慣性 刑事訴訟法僅在合法方的倡議下開始生效,合法方可以是檢察官辦公室在大多數情況下或被冒犯方在某些情況下。法官不能自行啟動刑事訴訟。 官方性 刑事訴訟程序由主管政府機關進行,例如: 法官; 地區檢察官; 代表; 公共辯護人。 這些機構必須公正、獨立地行事。 不可用 一旦開始,過程就不能以雙方的意願終止。檢察官辦公室不能撤回刑事訴訟,受害方不能放棄申訴或代表的權利。
真正的真相 刑事案件的目的是
尋求事實的真相,無論當事人提出的指控 斯洛維尼亞 電話號碼 或證據如何。法官必須運用一切法律手段查明事實真相並據此作出判決。 自相矛盾 各方有權對所提出的所有證據和指控發表評論。雙方都必須有機會為自己辯護並質疑違背其利益的證據。 寬廣的防守 雙方都有權在刑事訴訟中運用一切法律手段和資源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辯方必須有權存取: 處理文件; 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的協助; 出示證據; 訊問被告; 適當的資源。 無罪推定 每個被指控犯罪的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有權被視為無罪。被告有罪只能透過最終的司法判決來宣布,即不得進一步上訴。